2020年12月16日,歐盟制定了(EU)2020/2235法規,將所有進口動物源性食品的獸醫衛生證書模板全部匯入該法規中,輸歐兔肉和熱處理禽肉等肉類產品均需符合該法規規定的相應證書模板要求。新版證書于2021年4月21日啟用。
一、熱處理禽肉產品
1、獸醫衛生證書
證書的適用范圍有所變化
肉制品的加工處理方式包括兩類,一類是non-specifictreatment;另一類是specifictreatment。在原證書模板(2007/777/EC法規)中,兩類產品均使用同一獸醫衛生證書模板,(EU)2020/2235法規將兩類產品分別制定了不同的證書模板。目前,我國僅能向歐盟出口熟制的禽肉制品,屬于specifictreatment的產品,因此應使用附件IIIChapter26規定的證書模版。
2、證書增加了新的內容
a、是增加了動物福利的內容;
b、是明確了用于生產肉制品的動物應經宰前宰后檢驗檢疫合格;
c、是在貨物描述部分增加了出口歐盟標簽內容(IdentificationMark);
四是備注中規定向英國北愛爾蘭地區出口的肉類產品應使用本證書模版,向英國其他地區出口肉類產品使用英國規定的證書模版。
3、證書變化的內容
a、是原證書要求在適用的情況下,填寫CITES(瀕危野生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編號,新證書在相應欄目改為隨附單據或證明編號,要求填寫隨附的證明或單據編號,例如CITES許可證編號、IAS(外來入侵物種)許可證編號、空運、海運或陸運提單號等。
b、是歐盟在原證書中要求填寫商品HS編號,新證書要求填寫歐盟CN編號(CombinedNomenclature綜合稅則編號)。
c、是原禽肉制品證書規定的種類(species)代碼為PFG(DomesticPoultryandFarmedFeatheredGame),新證書規定種類代碼為POU(PoultryotherthanRatite)。
二、輸歐兔肉
獸醫衛生證書
與119/2009/EC法規規定的證書內容相比較,新證書官方證明內容刪除了動物衛生的內容,其他內容沒有實質性變化。
歐盟是我國肉類產品重要的出口市場,面對歐盟官方的各項新要求,相關各方要及時了解和有效應對,保證輸歐肉類產品及證書符合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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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變化時間軸
2007年11月29日
歐盟制定2007/777/EC法規,規定了進口熱處理禽肉的獸醫出證要求和證書模板。
2009年2月9日
歐盟制定119/2009/EC法規,規定了進口兔肉的獸醫出證要求和證書模板。
2019年4月8日
歐盟制定(EU)2019/628法規,針對不同進口動物源性食品分別制定了適用的獸醫衛生證書模板。根據該法規要求,兔肉和熱處理禽肉仍分別沿用119/2009/EC和2007/777/EC規定的證書模板。
2020年1月30日
歐盟制定(EU)2020/692法規,該法規廢除了包括關于輸歐兔肉和熱處理禽肉證書模板的119/2009/EC和2007/777/EC在內的多部法規。
2020年12月16日
為了使法規更具條理性,歐盟制定(EU)2020/2235法規,廢除(EU)2019/628和2003/779/EC法規,將所有的獸醫衛生證書模板全部匯入該法規中。